(原标题:宜宾一村支书干这件事骗十多万资金!被判刑一年八个月!)
长宁大管家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扶贫领域贪污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2013年11月26至2018年10月26日任屏山县龙华镇新农村党支部书记。2015年9月,周某了解到国家外国专家局有一个养殖波尔山羊引智项目。

2015年9月10日,周某未经新农村两委研究决定,自行以屏山县龙华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为项目承担单位,本人为项目负责人,填写了申请表申报该项目。2015年10月30日,宜宾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发文追加批准该项目,并上报由四川省外国专家局资助经费30万元。

项目申报后,周某以新农村的名义,购买波尔山羊50只、修建羊舍、整治公路等支出133020元,着手实施该项目。之后,周某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向省外专局核销项目经费计30万元,骗取国有资金166980元。将骗取的资金归还个人借款54000元及还贷101746.21元。余11233.79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