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我和炎炎举办婚礼。按照炎炎家的规矩,酒席分两次办,娘家一次,婆家一次。我妈给了炎炎16800元的彩礼,不多,但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我们家已经尽力。其实炎炎娘家的陪嫁也很简单,不过是几套床上用品,其余的家电、房屋装修等都由我负责。

婚后不久,丈母娘的一个朋友嫁女儿,我和炎炎结婚时(炎炎家举办的酒席上),人家送过礼(礼金当然归了丈母娘),按理说,这个婚礼我和炎炎得去,可我认为,礼金不该让我们掏。我把想法告诉炎炎,炎炎一听,勃然大怒,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早看出来你是个无耻小气的男人,跟自己的老婆都这么斤斤计较,我这一辈子还怎么指望你……"
当时我笑了,可我更想哭,当初我家办酒席时,我妈把收来的所有礼金都给了我们,我让炎炎对我妈说句客气话,炎炎一脸不屑:"凭什么,这是应该的。"显然,炎炎对我妈和对她妈是截然不同两个标准。当初,我和炎炎的婚礼办得仓促,没能通知到所有人,再加上婚礼是在老家办的,很多朋友都未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