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颖对法制晚报记者说,1986年,丈夫李某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与供职于同校的她相识,两人于1988年6月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第五年儿子出生。
婚后两人的感情非常好。当时姜颖的工资比较高,就一直供养着李某念了硕士、博士。1998年李某被聘为副教授,之后公派去日本留学1年,那一年儿子才6岁。
等李某回国后,母子俩仍沉浸在对李某归来的开心和高兴之中。然而不久后,儿子发现爸爸经常深更半夜不睡觉。事后姜颖发现,丈夫与网上一名女子在聊天。姜颖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李某上门赔礼道歉,这个“出轨”风波才被平息。
2002年,李某因工作调动到北京某高校当教授,而姜颖和孩子则生活在长春。当时,姜颖曾提议要到北京来与李某一起生活,遭到了丈夫的拒绝。
2003年到2005年期间,丈夫每年只在春节时回家一次,每次都只住几天,平时长假则总是加班。
据姜颖表示,自2005年以后,李某再也没有回过长春的家里,也再也没有向姜颖提供过生活费。
丈夫离婚次日即与他人结婚
2006年4到5月,孩子马上就要升初中,姜颖多次打电话求丈夫给孩子在北京安排一个好学校,可丈夫的回答是:必须离婚。
就在这一年,李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与姜颖离婚,但法院因为管辖权问题,将离婚案件移交由吉林长春绿园区法院审理。
2007年3月26日,长春绿园区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感情破裂为由,驳回了李某的离婚诉求。
2009年8月,李某再次向法院诉讼离婚,声称姜颖从2005年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在庭审笔录里,李某这样说道:被告于2005年4月和7月来过北京两次,所呆天数都不超过1个星期,她也不在长春的家,给她写的信都退回来了,偶尔发短信骂我,我再打过去电话,她就关机了。后来打电话给本人和家人,电话号码都变了,都联系不到她。
姜颖说,她并没有失踪,而是在长春的家里(有当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自从在北京的医院偶遇丈夫后,她到海淀区婚姻登记处调查发现,丈夫李某已于2010年2月8日(即法院判决离婚的第二天)与“小三”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