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志新在供述中称,他又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我感觉这事儿没完,因为他威胁我们,还说要杀我们的孩子,所以我就准备找他说说这事儿。”毕志新称,因怕当过兵的冀鹏伤了自己,他出家门后又返回,拿了两把镰刀和一把菜刀。这时,曾秀恰好醒了,见他拿刀就开始阻拦,“她从我手里抢走了一把镰刀。”毕志新来到冀鹏家,看到门还开着,断定冀鹏还没回家。毕志新说,因冀鹏媳妇儿刚生完孩子,他不想打扰,便待在冀鹏家大门西侧的胡同里,看能否碰见冀鹏。过了一会儿,冀鹏回来了,两人相见没说几句便开始撕扯。毕志新说,当时,冀鹏捡起一块石头砸了他的头,他便用镰刀背打冀鹏。正巧此时曾秀也追了过来,开始拉架,“冀鹏死咬我的左手大拇指,还用石头打我的头,我也急了眼,用镰刀头开始乱扎冀鹏的头和脖子,右手还从衣兜里拿出菜刀,乱扎冀鹏的头、脖子,冀鹏靠在了墙上,我知道出事儿了。”毕志新称。回家路上,毕志新让曾秀拿自己的手机打了110报警。接警后,涞源县公安局勘验了现场。经法医鉴定,冀鹏的头、脸、脖子和四肢多处为锐器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相关材料显示,2014年8月30日,毕志新夫妻向涞源县公安局报案,称曾秀自2014年7月份以来,先后3次被冀鹏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奸。冀鹏在接受讯问时称,3次性关系均是曾秀自愿和他发生的。他说,第一次自己将曾秀拉至纪念碑处时,是因曾秀说其心里不痛快,到了纪念碑后,是曾秀提出天太热,因为山路难走,自己才拉着她的手进山找树林乘凉。他说,因为两人都有家庭,平时联络并不多。在拿到曾秀的手机号后,自己很少给曾秀打电话,倒是曾秀常给自己打。至于曾在某天凌晨1时许其打给曾秀的电话一事,冀鹏的解释是,当时其本来是要打给毕志新的,想请他给自家拉土垫院子,可不小心打到了曾秀的手机上。
此外,冀鹏否认曾威胁曾秀。关于曾秀称,反抗时曾扯断的银项链,冀鹏的解释是两人在亲吻时弄断的,“我这项链之前就断过几次。”冀鹏还称,他没有向曾秀允诺过要送她一辆车,也没给过曾秀钱,倒是曾秀曾提出向其借钱,但自己没有借给她。8月5日、8月6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涞源县公安局,以就冀鹏涉嫌强奸一案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涞源县公安局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2014年8月30日,毕志新和曾秀报案,称冀鹏3次强奸曾秀。次日下午,涞源县公安局将冀鹏刑拘,9月4日到期后,羁押期限延长至9月7日,“9月7日是因冀鹏羁押期限届满,该案尚未办结,需要对冀鹏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我们才向冀鹏发出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将其释放。”对于既然已经认定冀鹏涉嫌强奸,为何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疑问,涞源县公安局负责该案侦办的一负责人称,其已将该案报涞源县检察院批捕,但涞源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一直未下通知进行批捕。8月5日下午,记者到涞源县检察院批捕科询问该案是否报批,以及为何未批捕等情况,该院批捕科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回复称,其未见有该案移送至批捕科,“案件会先在登记处登记,然后会递交到我们这儿,如能批捕,我们就会向公安发函,若证据不足,也会下不予批捕或需要其补充侦查等文书。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该案的批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