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蓝,汉族,辽宁岫岩人,演员,艺术家,事业家,曾用名于佩文、韩地。1938年赴延安,曾任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实验话剧团演员;1956年毕业于北京中央戏剧学院表演专修班;1949年开始登上银幕;1981年组建儿童电影制片厂并成为首任厂长。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届荣誉委员。中文名 于蓝 别 名 曾用名于佩文、韩地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辽宁岫岩 出生日期 1921年6月3日 职 业 演员,事业家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 信 仰 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 中国电影金鸡奖终身成就奖 代表作品 《翠岗红旗》 《龙须沟》 《烈火中永生》等 配 偶 田方于蓝祖籍辽宁岫岩,两岁时随父母移居到哈尔滨。于蓝刚满8岁母就去世了。不久,继母进了门。迫于生计,于蓝只身投奔在沈阳老家的祖父。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于蓝一家逃难到关内,张家口、保定、天津等地,最后勉强立足于北平。她被送进一所贵族学校,但只呆了二十几天就离开了。1938年,于蓝的好友王淑源到了北平,告诉她平西有抗日游击队,于蓝第一次离家出走去寻找队伍,没想到,刚出城门就被日本鬼子逮住了,送到了宪兵队,后家中上下打点营救。不久于蓝第二次离家出走,来到了“斋堂抗日根据地”。在决定去延安之前,于蓝的同窗好友赵书凤的母亲把她的原名“于佩文”改为“于蓝”,喻意为“青出于蓝”。
17岁时,于蓝等十几名青年在这支部队的护送下,穿越封锁线,经历了近50天的跋涉到达了陕北延安。延安的岁月中,于蓝白天上抗大读书,晚上点着汽灯参加文娱演出,从打小堂锣跑龙套开始,到主演《一二·九》、《火》,于蓝在实践中提高自己。于蓝和田方在延安时期结婚,他们的第三个儿子田壮壮是著名导演。 1946年,赴东北参加东北电影制片厂故事片摄制的筹备工作。抗战胜利后参加东北工作团文艺工作一团、东北电影制片厂,1949年主演了第一部影片《白衣战士》。 1950年转入北京电影制片厂,其间曾到朝鲜抗美援朝前线体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