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5元麻将被拘5日 广州男子状告公安分局)
打5元麻将被拘5日 男子将公安局告上法庭 5元一注算娱乐还是算赌博?

肖先生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餐馆打5元赌注的麻将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共查获赌资420元,台费30元。肖先生被拘留5日。肖先生认为,和朋友打麻将,非营利、纯娱乐,且数额较小不属于赌博,便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小编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赌资较大”等表述不够清晰,因此执法者有相对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小赌被拘”常常会引起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