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宁置城国际卖淫窝点被捣毁!)
日前,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某、姚少春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进行刑事判决... 01.【刑事判决书】
王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 被告人王某某,女,1980年7月3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汉族,小学文化,住济宁市任城区。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10月25日被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9日被高新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姚少春涉嫌介绍卖淫罪 被告人姚少春,男,1970年2月1日出生于济宁市任城区,汉族,小学文化,出租车司机,住济宁高新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10月24日被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1月22日被执行逮捕。 02.【多次介绍他人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