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巨鹿路“咬耳朵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涉嫌寻衅滋事罪)
8月20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一名咬伤被害人耳朵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经査,2020年6月26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醉酒后在本市巨鹿路一酒吧门口,因琐事与马某某(女)等人发生冲突,将马某某按倒在地并有撕咬行为,途经此处的被害人李某某见状上前劝阻,王某某遂将李某某左耳咬住,并咬下其部分耳阔,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26日凌晨4时30分许,马某某与朋友麦某从巨鹿路158号酒吧出来,坐在巨鹿路158酒吧门口的人行道花坛上休息。此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醉酒,上前辱骂并打了麦某一巴掌。
随即麦某、马某某等人与王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马某某与王某某均倒地,王某某顺势咬住马某某身体下部,双方多人扭打在一起。李某某在旁见此情形后,便上前拉拽王某某,王某某随即翻身咬伤了李某某的左耳。
王某某的行为造成李某某左耳外伤(经鉴定为轻伤),造成马某某身体多处擦伤。2020年7月15日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刑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黄浦分局侦办民警将潜逃至新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审讯,王某某对与麦某、马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并咬伤李某某耳朵的行为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黄浦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正在接受审讯
王某某为何突然伤人,又为何出现在新疆?7月17日,记者从黄浦警方获悉,在警方初审的情况下,王某某表示前往新疆是原定计划。
“当时有人在打我,想反抗但是没有力气,后来被人家打倒在地,躺在那里又有人过来踹我,就反抗了。”王某某表示当时自己身上已经很痛了。当警方问起,为何被人打后不来报案而前往新疆。王某某称当时喝酒喝得已经要断片了,被人打后又丢失了手机,前往新疆是6月12号定下的计划。
7月16日,李某某更新微博称“行善必须努力,然而抑恶更须坚持。”也有热心网友以漫画形式为其设计了精灵耳的形象。
记者 | 夏天
部分综合自澎湃新闻
编辑 | 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