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俄克拉荷马法庭通过了一项关于强奸的有争议的判决。
这项有争议的判决是由州上诉法院全票通过的,当地检察机关听到判决时完全震惊了,这个判决也导致大众开始指责俄克拉荷马州的司法系统完全是根据关于强奸的谣言(见注释)来进行裁决的。
注释:关于强奸的谣言是大众对强奸的一些错误认知。
1、一些强奸不那么糟糕。
都一样非常糟糕。
2、被强奸者总是会歇斯底里和哭泣。
大部分被强奸者会因受到惊吓而变得麻木。
3、强奸犯没有意识到她不想要。
强奸和两情相悦的性爱的感受完全不同,他们不会意识不到自己是在强奸。
4、强奸犯都是潜伏在暗处的陌生人。
大部分强奸犯都与受害人相识,强奸地点很多时候是在被害人家里。
5、受害人报警之后会很快进入法庭审理环节。
报警之后的各种手续和取证环节非常繁杂,一般会在一年到18个月之后才会进入审理环节。
6、强奸犯都是有精神病的怪物。
仅有5%的强奸犯被诊断为患有精神疾病。
7、强奸犯找不到其他途径和其他人发生性关系。
强奸犯有很多其他途径和其他女人开展正常的交往关系。
一些社会活动家和法律专家都批评这个判决是“疯狂”的,是在将被强奸责任推给受害人。并指出这个判决会加大法律条文和约定俗成的共识之间的鸿沟。这次涉案的当事人是两名高中生:一个17岁的男孩对一个16岁女孩实施了性侵害。
这两人先是和其他朋友一起,在当地一个停车场喝了伏特加酒,之后男孩主动送女孩回家。据目击者说,女孩当时醉得很厉害,靠别人帮助才坐进车里。另一个男孩形容女孩当时跌跌撞撞不省人事。
被告把女孩送到她祖母家的时候,女孩仍然是昏迷状态并马上被送去医院,验血的结果是她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0.34,是美国法律规定允许驾车的酒精浓度上限的四倍。之后女孩找到医院的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性侵检查,结果在女孩的嘴里和腿上找到了男孩的DNA残留。男孩声称是女孩答应给他口交的,而且是女孩主动的。女孩则表示记不起离开公园后的任何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