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尔萨,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第二大城。临阿肯色河,在首府俄克拉何马东北190公里。
塔尔萨县的公诉人指控男孩强迫口交,但案件被法官驳回了。3月24日上诉法庭的裁决,维持了原判,并宣布法律不能适用处于醉酒昏迷状态的受害者。
俄克拉何马州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在醉酒状态或昏迷状态实施的性侵害都被定义为强奸。但是单独列出的关于非自然性行为(见注释)的条文则使用了不同的描述。法庭采纳了关于非自然性行为的法律条文,认为根据该条文的规定,构成强迫侵害的条件中不包含因饮酒导致的无行为能力的情况。
注释:sodomy(1、2)单词中文翻译为“鸡奸”,一般理解为月工交。但是在英文原意中这个词表示的意思更宽泛,所有不包含魏吉娜的非自然性事都可用这个词来表述,根据不同情况特指人与人之间的月工交或口交,或人与动物之间的性关系。单词来源于圣经中的“sodom”一词,表示堕落的性事。这里翻译为“非自然性行为”,下同。
判决条文原话是:“在被害人是如此醉酒以至于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口交行为不包含在强迫非自然性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内。我们不会为了给一个人定罪而扩大法律条文的原意所规定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