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抄袭了哪首歌 岳云鹏美团被索赔50万。大家都知道岳云鹏因为五环之歌一夜走红,大家想起小岳岳都会想起“啊 啊 啊 五环”,贱贱的眼神,萌萌的笑容,这个大胖子走到哪,笑声就跟着他到哪。
一时间凡岳云鹏所经之处必有五环之歌,春风得意马蹄疾没想到岳云鹏还是栽在了这首歌里,近日岳云鹏的新五环之歌被告侵权被要求索赔50万。
新五环之歌五环之歌抄袭了哪一首歌呢?
据悉《牡丹之歌》是由蒋大为演唱,收录于2002年12月1日发行的专辑《牡丹之歌》中。歌词独辟蹊径,从牡丹历尽贫寒,把美丽带给人间着笔,为"国花"-洛阳牡丹写出了不同凡响的赞誉之词。
而岳云鹏的新五环之歌则是根据《牡丹之歌》改编创作,2015年6月16日发布。
一个是2002年创作,一个是2015年发布,这样算来,《牡丹之歌》应该是《五环之歌》的爸爸了!
20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播报:
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人家原唱默许让你唱改编版,你还拿去做广告,这就是你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