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被判侵权赔偿500万 泰囧侵权案事件始末被批过河忘了摆渡人。树大招风2012年泰囧收获12.6亿票房纪录后,却招来了原制作公司人在囧途的一纸判诉。而近日泰囧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徐峥与光线被判侵权赔500万。
4月9日晚间,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囧途”系电影知识产权纠纷案落下帷幕,光线传媒、徐峥等人的上诉被驳回,法院裁定光线传媒发行制作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对《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构成不正当竞争。
光线传媒、徐峥等须共同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
影视圈系列作品制作频现版权纠纷,有人被指“过河忘了摆渡人”,有人被说见不得“后来者居上”。
泰囧侵权案事件始末是怎么一回事呢?
看过人在囧途系列电影的网友大概都了解,截止2015年,人在囧途系列已经出了3不电影:第一部为人在囧途1,第二部为人在囧途之泰囧,第三部则是港囧。
泰囧被判侵权赔偿500万 泰囧侵权案事件始末被批过河忘了摆渡人。
而港囧侵权案就是侵权了第一部影片,而第三部影片港囧避免侵权则去掉了人在囧途的头衔。
2012年12月12日,《泰囧》上映,观影热度居高不下,票房火爆突破10亿。根据光线影业公布的十年总结,《泰囧》票房高达12.68亿元,在光线传媒电影票房榜上名列前茅。若按市场传言,公司获利43%,即5.45亿元。
泰囧票房窜高的同时,光线传媒此前一直不到2块钱的股价也水涨船高,数据显示,2012年12月公司股价区间涨幅超80%,市值屡创新高,光线传媒实现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76.47%。
电影上映约3个月时间,在2013年3月,“囧途”系电影鼻祖《人在囧途》出品方武汉华旗站出来发声了。
武汉华旗认为光线传媒、徐峥的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共计4名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明示、暗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升级版,将后者的成功转移到《泰囧》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发起诉讼。
2014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光线传媒等存不正当竞争行为。光线传媒、徐峥等须共同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
而武汉华旗此前1亿元经济损失的索赔诉求被驳回。因不服此判决,光线传媒等几名被告提起上诉。
4月9日晚间,光线传媒公布二审结果,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泰囧最终赔了500万。
《泰囧》侵权案落下帷幕徐峥与光线被判赔500万,相比于4亿的票房收入和光线直线上升的股价,这500万对他们来说也不算事,不过这件事算是教育了不少业内人士吃水不忘挖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