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早上,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说一位90后的民警,在保护临产孕妇的时候。左眼被精神病患者刺伤,导致眼睛失明,民警的这方英勇行为也值得我们广大的人民致敬!
根据详细报导,这位民警名叫何宏良,2014年3月以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由自治区公安厅招录入警。从警4年,在特警支队工作两年,后调到那隆派出所。
3月17日上午9时许,那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上旦屯一名精神病患者赵某因未按医嘱服药,导致精神病复发,邓光晓、何宏良和辅警黄肖妙立即赶赴现场。
进村后,因赵某不停从家里往外扔砖头,现场已有部分村民围观。民警们戴上头盔、穿上防刺服,提着盾牌、钢叉,一边疏散围观村民,一边小心谨慎地走近。
民警刚到,就看到赵某手持一根两米长的削尖木棍,恶狠狠地朝家里人冲过来,由于赵某此前从未暴力攻击过家人,家人对此完全没有防备,赵某快速逼近,距离他最近的,是赵家大哥赵某红即将临盆的儿媳妇。
千钧一发之际,何宏良飞奔过去,冲上台阶,斜插到赵某与其家人之间,用盾牌挡住了赵某,把孕妇护在了身后。
赵某身体十分强壮,病症发作后,更处于亢奋状态,他用棍子不停地朝家人捅过来,何宏良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保护孕妇及其家人上,完全没顾及自己的安危。
然而,慌乱中何宏良的左眼被刺中造成出血,而边上的民警邓光晓扶住他的盾牌,并在村民的配合下,民警们拼尽全力,将赵某逼退回屋。
随着增援警力的到来,赵某最终被制服,何宏良被立即送往崇左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他的左眼视网膜脱落、晶体破碎。而孕妇由于何宏良的有效保护,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于3月21日在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
目前,何宏良经抢救虽已脱离危险,但左眼失明。
网友也对此做出评论:建议精神病可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