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陈某开采的石灰石原料的销售,段一中又找到电厂的上级部门领导。2013年1月份,陈某顺利与电厂、电厂的石灰石粉供应商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要求供应商必须采购陈某的石灰石原材料。
随后,在采矿中,陈某又遇到矿区坟地搬迁问题,导致开采不能正常开展。此时,段一中又约见了兴宾区分管领导,为陈某摆平了障碍。作为回报,陈某将石料公司16%的股份挂在段一中的妹夫名下。在后来的公司分红中,段一中则签上他妹夫的名字,领走了钱。
2013年,段一中已担任自治区技术质量监督局副局长,但他继续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几名地产商“保驾护航”,甚至在出现致3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时,他为了区区3万元,就帮责任人疏通关系。
金某是来宾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他考虑到段一中曾在来宾市担任副市长,遂盘算着如果以后遇到难题,或许可以找段帮忙。2013年春节前,金某通过老乡介绍认识了段一中,并专门到南宁给段一中送上了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