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段一中受贿的事实,在这几年出现的新型受贿手段中,他占了两个:占干股、利用影响力受贿。
通过调查广西床照门,发现段一中生活腐化,甚至贪污受贿。因为广西床照门,发现了段一中受贿100万的腐败行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对所有人都是一律平等的,即使段一中是高官领导,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应该要奉公守法,也要严格要求自己的日常行为。现在段一中在床照门事件已经造成社会风气的损坏,而贪污受贿更加是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唯一的做法就是勒令贪官下马,接受人民的谴责与法律的制裁。
从已被查处的官员案例中,可以看到一个普遍现象:贪官身边总围着一些老板身份的“自己人”。段一中也不例外。
陈某是商人,2002年就与段一中相识。段一中2003年到来宾担任副市长,陈某考虑到段一中可以给他“提供支持与帮助”,便跟着段一中脚后跟来到来宾。3年后,陈某终于等来了机会:他看中了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一个石灰石矿。
2013年上半年,段一中带着陈某,约时任来宾电厂的厂长石某吃饭。他对石某提出了要求:要石某以电厂名义,向国土部门申请采矿权,然后将采矿权委托给陈某开采;开采的石料,电厂还要收购。为保证采矿权到手,段一中又约见了来宾市国土局的相关人员。在他的努力下,来宾电厂顺利竞到了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