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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放宽落户条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即可办理

2024/5/12 7:32:40 来源:央视新闻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京市城镇地区。

  2适用对象

  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该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原标题:南京放宽落户条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即可办理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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