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种疫苗致瘫的新疆霍城县12岁少年小喆(化名)今日获偿70万元。该补偿由疫苗生产商浙江卫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支付。根据协议,霍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还将于2017年2月9日之前再支付小喆50万元补偿。

王红军父子
今年2月16日,媒体披露2012年刚8岁的小喆接种腮腺炎疫苗后患上急性脊髓炎,导致高位截瘫,新疆医学会鉴定称“不能排除异常反应”。由于生活困难,补偿补助成为小喆一家的唯一希望。2015年7月,霍城县法院一审判决小喆获补偿补助136万元。
但是,该判决2016年1月被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撤销,理由是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受种方可以请求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并且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而小喆发生疫苗异常反应的事实已由霍城县卫生局确认,补偿应由该局处理,故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王红军家差点拿到的136万元补偿补助再次泡汤。经过反复沟通,今年11月9日,霍城县卫计委、浙江卫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小喆达成协议,小喆共获偿120万元,其中疫苗生产商在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70万,霍城县卫计委在2017年2月9日前付清50万。
“小孩还和以前一样,病情没有好转。”王红军说,第一笔补偿收到得稍晚了一些,12月1日中午11时46分,他的银行账号收到了类别为“人道”的70万元补偿,“小孩现在常年卧床不起,我还要先把欠别人的钱还了。政府的补偿要到明年2月给,如果一拖再拖,受害的家庭无疑相当于再次受伤害。”王红军说有了这笔钱就能找一个护理,照顾好小喆,或者让他去医院做个康复,让他在有生之年开心快乐就好,让他心里不遗憾,好歹做父亲的没有放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