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悲剧!阿拉尔一男子电鱼过失致同伴死亡,自己也被判刑)
想吃野外新鲜的鱼怎么办
有人选择到河边垂钓
有人则选择拿上电鱼设备
到河里、排碱沟里、防渗渠里“扫荡”
这不
这对发小就对防渗渠里的鱼下手了
然而
他们付出的却是
生命的代价和生者无尽的忏悔
案情回顾
陈某某和李某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李某某平时很爱吃鱼。2019年8月23日,他们使用塑料盆、轮胎、电瓶、升压器、竹竿、电线等工具组装好自制的电鱼设备到某连队防渗渠电鱼,陈某某穿好水裤下水电鱼,见李某某未穿水裤下水便提醒他,但李某某坚持不穿,陈某某心存侥幸,相信能够避免,没有再进行劝阻……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李某某在捡鱼的过程中触电,陈某某见状赶紧切断电源并求救,火速将李某某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可为时已晚,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6月4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
该案当庭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零六个月执行。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在电鱼过程中,已经预见电击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致使未穿水裤下水捡鱼的被害人李某某电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某积极向被害人李某某家属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曾经的好友阴阳两隔
陈某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在法庭上嚎啕大哭
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