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到手的薪酬还有可能被追回?这在银行业并不罕见。又到一年财报季,“反向追薪”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话题。随着上市行2024年年度报告陆续披露,已经有中国银行、重庆农商行、浙商银行、中原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公布了薪酬追索扣回数据。具体来看,中国银行和浙商银行去年“反向追薪”金额均超过3000万元,渤海银行人均退薪金额最高,约3.93万元,目前披露该项数据的各行累计“反向追薪”金额超过1亿元。有意思的是,还有部分银行虽然在年报中披露了追薪事项及缘由,却没有公布具体数据。
事实上,“反向追薪”是银行薪酬激励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银行高管和关键责任人,这一机制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3月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业内认为,该机制通过薪酬与风险的动态挂钩,有效强化了“权责对等”原则,既是监管部门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也是银行业完善公司治理的必然选择。
渤海银行平均每人被追回近4万元
从已公布的上市银行薪酬追索扣回数据看,中国银行和浙商银行追薪金额位列前两名。
数据显示,中行去年“反向追薪”总金额最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达3250万元,共计对2469人次执行追索扣回,平均下来,每人约1.32万元。2023年,该行共计对2059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2275万元,平均每人约1.10万元。
相比之下,浙商银行也是不遑多让。根据财报,去年,该银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1424人次,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3033.78万元。平均下来,每人被追索扣回绩效薪酬2.13万元。2023年,该行年报则未提及此种情况。
不仅如此,2024年,浙商银行几位副行长薪酬大幅下降,陈海强、景峰、骆峰薪酬相比上年分别减少243万元、252万元和261万元。整个管理层年度薪酬总额相比上年下降近千万,这种程度的降幅在上市银行中比较罕见。
不过,如果按人均退薪数据计算,渤海银行追讨力度最大。2024年,该行共追索扣回612人绩效薪酬2403万元,平均下来,每人退回约3.93万元。2023年,该行追索扣回499人绩效薪酬2344万元,人均被扣回约4.7万元。从此数据来看,渤海银行被追扣绩效薪酬的人员数量、金额增加,但人均被扣回金额下降。
另外,部分城农商行也披露了相关数据。如中原银行去年绩效追索扣回2010.76万元;哈尔滨银行去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209余万元,涉及116人次;东莞农商银行追索扣罚167.72万元;重庆农商银行追索扣回绩效薪酬143.9万元。
有意思的是,还有部分银行信奉“沉默是金”。如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均在财报中提及了追索扣回,但未披露具体数据。建设银行称,2024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情况待向监管部门报告后按规定披露;交通银行称,报告期内,本行对受到处分、问责的相关人员,均按办法规定止付、追回相应期限的绩效工资。
此外,去年,招商银行的“反向追薪”数据公布后,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但今年招商银行显然低调许多,其公布的年报中并没有发布相关数据。彼时,招商银行2023年“反向追薪”总金额最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金额达4329万元,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4415人,人均被扣回约为9805元。
员工违法、违规等可触发“反向追薪”机制
银行员工出现什么情况会被单位强行“追薪”呢?
实际上,所谓“反向讨薪”,是指员工在职期间,若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时,银行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这一制度通常针对的是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
比如,中国银行在年报中表示,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如在职期间出现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渤海银行年报中也提到,对发生违规违纪及案件尚未定论的、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相关责任人,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
资料显示,我国银行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当年2月份,原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其中提出,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且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薪酬的追索细节。《指导意见》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在发生如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下,应当追索扣回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
2022年7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制度和追责追薪机制。此外,据原银保监会2023年3月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95%以上银行保险业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大部分银行已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但执行力度差异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反向讨薪的过程中常常会伴随着员工与银行之间的纠纷,比如员工可能认为银行在追回薪酬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或理由,或者对追回的范围和金额存在异议;还有员工可能认为责任认定存在主观性或偏差,绩效评估结果也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够客观公正。
实际上,没有披露数据不代表没有进行高管的薪酬追索。事实上,不少全国性银行高管的薪酬背后都有相应的业务指标,如果达不到相关指标,以及负责的相关领域出了问题,大概率都会触发“反向追薪”机制。近几年来,对于薪酬追索不少银行都是“只做不说”。
不过,尽管有制度可依,但是银行的“反向追薪”也并非次次能成功。2023年5月,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与该行原支行行长郑某的劳动争议,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未支持银行向郑某反向讨薪70.67万元。
有专家表示,银行应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将薪酬与员工的长期业绩和风险承担能力相挂钩,避免过度激励导致风险。同时,随着监管细化及银行治理能力提升,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将更常态化,会有越来越多银行披露相关情况。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将风控真正嵌入绩效考核,而非事后补救。
原标题:多家银行去年“反向追薪”成绩单出炉!有的追回超3000万元 有的“只做不说”
值班主任:李欢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苏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