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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驾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公安部再推9项交管新措施 明年5月1日起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2021/12/28 15:22:21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公安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推出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记者27日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了新制修订的3个部门规章,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此次公安部推出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公安部还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发现民警辅警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参与驾驶人考试作弊、参与买分卖分等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制修订3个部门规章,是为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说。

  据介绍,近年来公安部陆续推出“全国通办、一证快办”等69项交管便民改革措施,窗口改革已惠及9亿多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32亿多人次,为群众和企业节省办事成本800多亿元。今年6月1日起推行的12项交管改革措施,已惠及2亿多人次,其中8000多万名驾驶人申领电子驾驶证。(据新华社电)

  【解读】

  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不再扣分

  记者注意到,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促进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据悉,交通违法记分制度的具体内容原在2004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以附件形式设定。为更好发挥交通违法记分教育引导作用,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交通违法记分制度进行系统调整和优化完善。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规定。

  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另外,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此外,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严格满分学习教育,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再次严格申请条件,对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障公共安全。针对运输行业反映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短缺问题,放宽驾驶职业教育领证年龄,改进申请和考试制度,引导鼓励驾驶职业培训教育发展。

  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还改进了实习期管理制度,明确初次取得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增驾每种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解决群众反映实习期限制过多的难题。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对申请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并参加全科目考试。

原标题:增驾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公安部再推9项交管新措施 明年5月1日起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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