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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溥仪究竟犯了什么罪

2020/8/4 10:02:47 来源:互联网

溥仪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他的一生都充满着传奇性和悲剧性。在年幼无知时,两度登基又两度退位,而后又在日本占据的东北地区做了傀儡,当了伪满洲国的皇帝,随着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溥仪出逃时被苏联红军俘虏,被带到苏联羁押,整整五年后才被押解回国,又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十年,而后终于得以自由公民的身份度过余生。


溥仪是时代和命运的玩物,也是历史的牺牲品,他是一个极其“可怜”的人。电影《末代皇帝》里的溥仪,无奈得让人心疼,翻看网友的评论,多是在同情这位末路皇帝,认为他遭受的是无妄之灾。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溥仪真的只是因为皇帝的身份而坐牢吗?他又究竟犯了哪些罪过?

答案都是否定的。溥仪一生虽值得同情,但他所受的一切都是罪有应得,溥仪作为清朝的皇帝无罪,但作为伪满洲的皇帝是有罪的,他犯了极其严重的叛国罪,是一名二战罪犯!


溥仪成年后,复辟王权的想法在心中愈演愈烈,直到日本人占领东北,溥仪深知日本要控制东三省,单靠日本人不行,于是他写信给当时的日本陆军大臣南次郎,主动要求提出合作。信中写明:“此次东省事变,民国政府处措失当,开衅友邦,涂炭生灵,予甚悯之......我朝以不忍目睹万民之疾苦,将政权让之汉族,愈趋愈紊,实非我朝之初怀......”。为了达成“合作”的目的,短短几句话,将自己与民国政府划开,与日本人站到了一道。

在溥仪“统治”伪满洲国期间,他虽只是傀儡并无实权,但一切迫害东北人民的律例、政策、行动文件,都经由他签署。日军臭名昭著的“731部队”人体实验,也全都发生在伪满洲国内。

在日军投降后的东京审判,溥仪为了逃避自己的罪责,避重就轻不敢直面法官的问题,始终在维护个人利益,一度使审判陷入僵局。


1955年8月20日,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溥仪拿到了《侦讯爱新觉罗·溥仪的总结意见书》,这份6000余字的文件,确认了溥仪有五项重大罪行:

一、勾结日寇阴谋复辟清封建王朝统治。

二、背叛祖国,充当“皇帝”,与敌签订卖国条约。

三、甘心奉行日寇旨意,亲手“裁可”各种政策、法令危害人民。

四、参加国际反共协定,支援侵略战争,破坏和平。

五、烧毁证据,企图潜逃日本。

当时的溥仪,已经接受了多年有关“公民意识”的再教育,已有足够的勇气直面自己过去犯下的过错,在阅读了意见书对自己罪行的总结后,他很坦白地签署了自己的意见:“总结意见书经我看过,我认为是完全正确的,故我应负上述的全部罪恶责任。”


自此我们应该明白,溥仪绝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可怜人”,他曾经也犯下不容原谅的巨大罪行。进战犯所后的溥仪,一直都觉得自己必死无疑,他没有想到国家还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1959年12月4日,他接到了由毛主席签署的特赦令,从而走出了牢房,第一次成为一名真真正正拥有自由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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