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贿南山区民政局原局长数百万,深圳一慈善会原会长获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原会长、深圳市天维讯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国河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深圳市天维讯电子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国河向南山区民政局原局长张某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95万元。因犯单位行贿罪,傅国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7月2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傅国河涉嫌行贿罪予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傅国河曾是第四届南山区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经济科技委员会兼职副主任,第五届南山区政协委员,南山区慈善会会长。
判决书显示,傅国河于1997年4月29日创立了深圳市天维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维讯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退出公司一切职务后一直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而购买卓越维港区9-13栋裙楼1-48号及恒立心海花园2栋124、201号物业的过程中,傅国河为帮助天维讯公司谋取高额差价利益,请托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原局长张某,南山区物业办产权部原负责人彭某等人,在物业房源选定、选择评估公司、调高物业评估价格、加快交易进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促成南山区政府以较高价格购买上述物业。交易过程中,系以天维讯公司名义签订协议并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