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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投奔初恋 8岁女儿遭对方家暴受重伤

2019/11/26 13:33:21 来源:互联网

(原标题:离婚女子投奔初恋,幸福没找到女儿却遭家暴受重伤)

现代快报讯 小琴(化名)本以为离婚后与初恋在一起,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没想到对方并没有离婚,女儿圆圆(化名)也遭遇了一场噩梦……8岁女童圆圆跟随母亲小琴与继父生活,不到一年时间内遭继父多次殴打,致全身大面积挫伤,构成重伤二级。11月25日,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当天,无锡市梁溪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罪、重婚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今年4月,警方接到路人报警称,有一对夫妻在路边争吵,其身边一个女孩身上有伤,怀疑小孩被打,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赵某与小琴是同居关系,但赵某有自己的合法妻子,其和小琴从小相识,在小琴离婚后,两人感情复燃。2018年4月,小琴带着女儿圆圆来锡和赵某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因圆圆有时候会讲妈妈和赵某在一起是为了钱,不是因为真爱。所以,赵某气急之下,一开始会在酒后殴打圆圆,到后来会使用木弓、电线等道具。

△赵某用来打孩子的电线 法院供图

△赵某用来打孩子的弓 法院供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租住地以打耳光、使用电线、木弓、木砖殴打等方式多次对圆圆进行殴打,致圆圆全身多处皮肤青紫,部分皮肤边缘发黄呈吸收改变,提示为其在不同时间段受到钝性暴力导致软组织挫伤,圆圆体表挫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31%。经法医鉴定,圆圆人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另查明,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小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孩子全身大面积挫伤,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供图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其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因其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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