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了一起案件:女孩小玲和小洁因为打赌输了,在男生小华等同学的起哄中履行赌约,结果个子比较矮小的小玲溺水身亡。目前,二审判定维持原判,小华家人赔偿4万多元,其余4名怂恿的同学赔偿1万多元。
小玲、小洁、小华等10人都是衢江区某小学六年级的同班同学。去年4月19日,他们去参加学校组织的奥数比赛。孩子们在一起玩了“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恰巧是女生小玲和小洁输了游戏。
4月23日上午,上述同学在学校补课结束后一同离开学校。途中,男生小华提起,小玲、小洁输了前几天玩的打赌游戏,应该履行赌约去跳河。
一开始,小玲、小洁并未理会。但小华一直刺激她们说“你们怎么还不去跳”,“有本事你们就去跳,我会帮你们报警的”。好多同学也附和着小华,小玲被小华再三的挑衅、嘲讽等语言刺激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她与小洁从同学家里出来后,向村边的江山江(衢江支河)走去,准备履行“去跳河”的赌约。小华等4个同学跟在他们后面,一路上,小华仍然刺激她俩“不敢跳河”。
一行人来到了江山江河边一埠头后,下水前,小玲分别给两位没有在现场的同学写了两张内容是“对不起”的纸条,交给岸上围观的一个同学代为转交。小洁也写了纸条,但写了一半便撕了丢进河里。
然后,情绪失控的两女生手牵手顺埠头台阶下水,兑现赌约,结果她俩滑倒后很快被湍急的水流给冲走了,个头较矮的小玲被水流冲走后就不见了踪影,事发后的第4天,她才被打捞上来。
事发后,小玲的父母将小洁,以及小华、小安等4个围观的同班同学及其父母,一同告上衢江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赔偿小玲的死亡损失费及精神抚慰金71万余元。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小华承担10%的责任,小安、小洁等4名同学各承担4%的责任。
今年6月7日,衢江法院一审判决,小华的父母赔偿小玲死亡损失47081.9元,其他4位同学的父母各赔偿18832.7元,并各自承担5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精神抚慰金。
后小华父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衢州市中级法院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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