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铁路局原副局长李学章一审获刑11年 法制网)

李学章获刑11年
李学章获刑11年最新消息 郑州铁路局李学章简历资料照介绍。李学章判刑了吗被判了几年?郑州铁路局原副局长一审获刑11年,郑州铁路局李学章简历介绍。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郑州铁路局原副局长李学章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学章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人李学章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共计价值人民币1037.6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郑州铁路局李学章简历资料:

李学章获刑11年
李学章,男,1961年出生,曾任郑州铁路局副局长(副厅级)。
李学章原籍河南伊川,当兵4年后,退伍进了铁路部门,从材料员干起,也曾兢兢业业、勤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2007年6月起至2016年9月,先后担任郑州铁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副局长(副厅级)等职务,长期负责或分管郑州铁路局的"房、地、水、林"工程。
李学章为什么被判刑?

李学章获刑11年
据悉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学章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24家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监理、土地租用、协调发放棚户区改造奖补专项资金、协调房地产开发用地、涉铁单位拆迁、安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5.7914万元,出售受贿房产所得孳息人民币221.8486万元。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学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