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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避让车祸现场酿1死7伤事故 司机起诉交警索赔68万是怎么回事

2018/2/10 11:07:05 来源:互联网


司机避让车祸现场酿1死7伤事故 司机起诉交警索赔68万是怎么回事?一起车祸事故酿1死7伤,司机还要状告交警索赔68万是怎么一回事?车祸事故是怎么发生?交警又做了什么事引起了车祸事故?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南京司机王读平开车回家,忽然发现高速公路有反光锥筒,意识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他紧急踩刹车,往右变道,车瞬间飘了起来。

就在这时,紧随其后的大货车躲闪不及,与其发生追尾。大货车侧翻冲入前方的事故现场,压住清障车和其他车辆,造成一人当场死亡,7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读平除了自己受伤、车辆报废外,还被其他受害者索赔100多万元。

王读平认为,事发现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以下简称“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对第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处置不当,才酿成了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二次重大伤亡事故”。

据此,王读平将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索赔68万余元。

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在法庭上表示,当时,王读平行至事故地点,遇前方警戒设施,疏于观察、措施不当,才跟后面开过来的大货车发生追尾,造成其他人员伤亡。王读平的损失与交警部门的现场处置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司机避让车祸现场酿1死7伤事故 司机起诉交警索赔68万是怎么回事


近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案件。

记者注意到,交警在事故现场摆放的警戒标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成为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对此,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刘岳及其代理律师称,交警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的情况及摆放的锥筒符合相关规定。现场总共摆了80多个锥筒,根据相关摆放规定,“应该有600米左右”。

刘岳及其代理律师解释,按照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车道分界线是白色的实虚线,白线长6米,两条白线之间间隔9米,锥筒的设置是按白线的起点、终点各摆一个,下一条白线的起点再摆一个。

也就是说,每15米摆3个锥筒,按此测算,68个锥筒摆放的间距就已超过500米的规定距离。为此,南京交警一大队认为,其摆放的警示标志并无不当。

不过,王读平质疑称,没有有效证据证明锥筒数量及摆放方法,并要求警方提供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或执法录像,但警方未予提交,并称没有监控视频,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已超过保存期限。

作为处警交警的王森在证言中表示,他前往处理第二交通事故(即与王读平有关的车祸)的路上,先看到警灯,然后看到警示标志,再看到锥筒,锥筒在距二次事故现场500米开外的地方就已看到。

对此,王读平及其代理律师表示,王森是被告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的民警,其证言“不具备证明效力”。

该起行政诉讼,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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