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看过来:2018安徽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养老金”一直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那么,2018年安徽省养老金还会再涨吗?

2月8日,安徽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2018年的工作安排。
省人社厅表示,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将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50%。
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2017年安徽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如何调整的,你还记得吗?
根据《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90元、140元、180元。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另外,目前我国确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且3年未调整,总体水平依然偏低。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12月,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水平117元,而安徽省人均养老金水平仅为84元。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省人社厅希望进一步调高全国层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力争到2020年,养老金最低标准比5年前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