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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投资2.6亿元被骗:技术诈骗!天津大学博导涉嫌学术造假?

2017/6/27 10:50:16 来源:互联网


【商人投资2.6亿元被骗:技术诈骗!天津大学博导涉嫌学术造假?】

转战商海30年,遇过不少风浪,但如今因投资2.6亿元被骗,几近倾家荡产。这个“走霉运”的商人便是53岁的王增良。

确认被骗后,近一年里,王增良奔波在邯郸、天津之间,却一次次往返徒劳。

当着记者的面,王增良企业所在地的一名官员“批评”他:“人家骗你的一个前提是:你出钱太痛快了。不是有个笑话吗,骗子告诉老太太,别汇钱了,我是骗子!”

王增良反驳:“咱想着,技术团队挣钱,企业才能跟着挣钱。我信任学校,没想到会成这样!”

那么,商人投资2.6亿元被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科技就是生产力和财富。工业化硼同位素分离技术一直被美、俄等少数国家垄断,我国还不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上述硼同位素产品,广泛用于核工业及军工,如稳定性硼同位素B10,国际市场价位为每克5美元以上,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外采购,且大规模购买并非易事。

王增良看中了其中的商机。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卫江,后者的身份除了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导之外,还是国内硼同位素分离技术的顶尖人才。

其对外宣称,已经攻克了相关技术难关,完成硼同位素提纯技术“中试”(即产品正式投产前的试验,是产品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能生产出丰度(专业术语)达到95%以上的B10、丰度达到99.7%以上的B11的两个高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白。

而张卫江所做的PPT介绍中,也对此予以明示:已经成功实现了工业化试验装置的连续生产。如果以每年25吨的产量计算,需要设备等投资1.5亿多元,6个月收回成本,当年可以获得5.5亿元的收入,扣掉成本能获得4亿元的回报。

如果按每年50吨的产量计算,在完成2.6亿的投资后,4个月收回成本,当年可获得8亿元的投资回报。

张卫江的分析和承诺,令王增良非常兴奋。

2012年,王增良出钱、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出技术并指定技术持有人张卫江教授、徐姣博士为项目联系人,合作生产硼同位素产品,为此,他先后砸进2.6亿元。

2012年7月31日,王增良实际控制的企业卡布尔控股公司(下称“卡布尔”)与天津大学签订《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

合同约定,卡布尔负责建成该项目的产业化装置,天津大学负责提供生产技术,张卫江及其博士徐娇作为项目技术持有人和联系人,负责技术交付、技术指导工作。合同还约定,技术转让费为3000万元,分5期支付。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书面合同上,天津大学加盖了公章,张卫江也在上面签了名。2012年9月24日,王增良代卡布尔向天津大学支付技术转让费600万元。支付凭证显示,收款户为“天津大学”。

《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签订后,卡布尔初定在邯郸成安县进行项目建设,后改在邯郸市冀南工业园区建设。


(商人投资2.6亿元被骗:技术诈骗!天津大学博导涉嫌学术造假?)

“建设上得很快,2015年底就基本完工了,从国外购买的设备,也完全按照张卫江等人的要求去做。”王增良说。

不过,在此过程中,张卫江提出上一条2.5吨/年产能的设备,暂缓建设合同中约定的25吨/年或50吨/年设施,令王增良内心一惊。

王增良说,年产能2.5吨意味着巨额投资在十年内都无法收回。而其背后的含义更在于,所谓“中试”成功的说法或存在欺骗。

“年产2.5吨其实就是中试,上设备是为了继续做试验,也说明无法工业化生产。”他说。

花巨资购买技术,再投资2亿多元,到最后无法生产!这让王增良无法接受。在与张卫江沟通过程中,对方却一直坚称中试成功,并要求支付报酬。

据介绍,在此期间,王增良一次性向张卫江、徐娇支付了2000万元,同时按每月50万元的标准,向徐娇连续支付了12个月,作为张、徐二人的技术指导酬劳。

“我们为了做成项目,几乎答应了他们提出的所有要求,但他们却只收钱不做事。”王增良说。

2016年,一场意外的诉讼将“他们只收钱不做事”的真相引爆,而随着事态发展,所谓填补国内空白的硼同位素产品分离技术陷入疑似科技骗局的漩涡。

一家曾出资推动天津大学张卫江团队攻克硼同位素分离技术的企业,在获知该技术成果高价卖与王增良方面后,通过司法渠道主张利益分成,王增良被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出庭,因此而获知众多内幕。

在庭审中,王增良看到天津大学提供的证据——硼同位素技术成果产业化技术可行性论证的专家意见书,以及一份天津大学的书面说明:认为该技术尚不成熟,不具备成果产业化的充分条件,时间为2014年6月。

“也就是说,在我们签订合同,完成支付后,这项技术也是不成功的,根本无法产业化。”王增良指天津大学张卫江团队可能涉嫌欺骗。

但蹊跷的是,记者获得的一份“河北省省级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项目申请表”中,明确表示项目相关技术已完成中试、工业化试验,为成熟技术,产品的关键指标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市场需要。而且,天津大学也在上面加盖公章,时间为2015年。

同样一份技术,为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

记者获得司法案卷显示,张卫江在庭审过程中坦承:该科研项目曾由天津市科委委托其所在的天津大学科研团队进行,并完成结项,但在结项过程中,“我们做了一些造假的内容……专家根据内容做出了认定……我们对科委表示歉意”。

众多迹象显示,所谓中试成功、技术成熟、能产业化生产疑为谎言。

6月20日上午,记者随王增良来到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希望见到“说了算的领导”,看有没有解决方案。

化工学院办公室负责人答复,办公室联系过张卫江、徐姣,但他们不来,学院也没办法,办公室会向上级汇报王增良的要求。

记者和王增良等待两个小时后,仍没有领导出面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没有任何回复。

6月20日,根据天津一中院庭审笔录中张卫江留下的手机号码,记者给张发了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时,张卫江未予回复。

天津一中院开庭时,审判长问及在履行和中邯硼业的合同中,张是否向中邯硼业提供了技术资料?

张卫江答:主体的技术资料,中邯硼业不要。他们是为了征地,我们的项目是几十亩地,他们征了1000亩。

邯郸市冀南新区经发局局长魏忠彦对此不予认可,“中邯硼业占地只有255亩,且盖满了厂房,你见过这么圈地的吗?”

6月5日,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下达《受理通知书》,对卡布尔提起的与天津大学有关方面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予以受理。

卡布尔的另一起官司也在进行中。锟桥公司起诉天津大学案,锟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卡布尔、张卫江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近日,王增良从天津高院获悉,在琨桥公司诉天津大学案二审两次开庭后,张卫江以技术涉秘为由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这意味着,案外人无法旁听庭审。

2017年6月12日,记者在中邯硼业公司看到,一期255亩产业化布局已实际完成,一些尚未拆封的仪器设备堆放在厂房里。厂房路边的荒草已有半人高。

2017年6月15日,中邯硼业收到冀南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敦促尽快履约函》,“限期3个月内按合同约定实现达产达效,逾期不能履约将依法清退,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手拿该函,王增良欲哭无泪,说:“政府可以强制我履约,我却没能力让天津大学有关方面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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