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9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提出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二十条”举措。意见提出,充分保障体育时间,基础教育阶段要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意见要求,要按照规定课时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充分利用课间开展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把体育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必要内容,丰富体育项目,满足学生需求。鼓励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学生充分睡眠的前提下建立实施早操制度。
针对高等教育,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体育课程最低学时要求(本科144学时、高职108学时),推动高校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关于体育教学,意见要求,学校要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体现连续性、进阶性、多样性,打造学生更加喜爱、更有质效的体育课,让学生立足学校即可熟练掌握至少一项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围绕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统筹体育运动特色学校和特色班,畅通体育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体育类学科专业布局,适度扩大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完善学生体育赛事与职业联赛的人才输送机制,为优秀学生运动员进入省队、国家队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员多样化升学通道。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探索构建以专职体育教师为主体、体育教练员为辅助、兼职体育教师(教练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体育师资队伍。鼓励通过公费师范生方式培养体育师资。优化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加强体育教师培训。鼓励各地建设一批体育名师工作室。
意见还要求改进体育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体育课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指导参赛成绩等方面,开展科学评价。将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质健康监测、课余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体育教师占合理比例。
意见提出,将改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升级改造总体安排。因校制宜推进运动空间升级改造,挖潜拓展校园体育运动空间,鼓励创设小型化运动锻炼场景,打造校内“微运动场”,合理配置体育器材设施。新建学校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配置体育场地。
(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教育部等5部门发布20条举措 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
值班主任: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