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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集中回应结婚无需户口簿等热点

2024/8/18 11:45:51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民政部日前就《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就其中的相关内容,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登记是组成家庭的起点。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对婚姻登记制度进行了调整。为贯彻实施民法典,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民政部在多次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单位、各省级民政部门和部分基层婚姻登记机关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进行论证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

  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这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当事人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主要是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出发,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现行条例中规定婚姻登记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居民户口簿是其有效证明材料。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现有规定给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带来很多限制,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无形中也增加了额外负担,取消当事人提供户口簿的规定则解决了这个难题,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社会公平扎实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一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为取消户口簿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推进政务服务“放管服”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6月起先后在七省二市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目前已扩大到21个省、区、市。试点效果良好,得到社会各方面认可和赞同。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只要凭一方当事人身份证、居住证就可以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此类试点已充分说明婚姻登记制度实际上已与当事人的户籍地脱钩,也预示着户口簿已失去现行条例中的原有作用。随着一系列减证便民政策陆续出台,居民身份证逐步实现了身份信息集成统一、多证合一。

  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下,提供户口簿主要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当事人也可以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将户口簿作为办理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人口管理的发展趋势。为配套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取消居民户口簿的限制,允许婚姻当事人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既是建立现代户籍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最大程度实现便民利民的一种有效措施。

  二是婚姻管理信息全国联网为取消户口簿提供了现实可能。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已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和婚姻登记数据及时汇聚,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都能够做到实时查询使用。

  同时,为确保公民身份信息合法、有效,优化婚姻管理政务服务,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176号),并专线联通了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通过这种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能保证“全国通办”的需求,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让当事人个人提供户口簿等做法事实上已失去意义和必要性,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离婚冷静期”目的是减少冲动型离婚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的一项重要规定,也是根据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其目的是减少冲动型离婚或草率离婚,也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做法、应对我国近年来离婚率持续增加的一个有效措施。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发挥“离婚冷静期”的作用,民政部指导各地优化离婚登记服务流程,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努力减少社会上的冲动离婚、草率离婚现象,取得较好的效果。

  此次,《草案》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要求,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调整了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立法宗旨。

  “后续,我们将指导各地继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抢抓有利时间窗口期,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幸福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

  需要说明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当事人是否享有离婚自由权利并不冲突,当事人如感情确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正是我国充分保障当事人离婚自由权利的具体表现,当事人若在离婚期间遇到个人或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可以及时通过相关法律救济渠道寻求帮助。整体来看,“离婚冷静期”达到了制度设计初衷和预期效果,不仅给当事人一个静心思考的机会,也为婚姻登记机关及时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做好婚姻家庭危机干预争取了时间。

  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

  关于此次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内容写入《草案》,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2021年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2023年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对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草案》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作出规定,正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目前,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已普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2023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实践中,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普遍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提供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干预等全链条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帮助当事人全面清晰认识婚姻家庭代表的责任和义务,学习化解婚姻家庭危机的技巧,有效促进当事人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据央视新闻、新华社)

  【马上评】

  舆论期待遏制彩礼,亦担忧结婚更随意

  “‘全国通办’‘不再需要户口簿’,其背后传递的信号清晰而明确,那就是真正将婚姻还原为个人事务,将结婚登记还原为个人权利。”《扬子晚报》评论文章认为,对此,可以从两个维度理解:一是“公共影响”的压减,“属地”的框不再成为恋爱男女修成正果的阻碍;二是“家庭影响”的收缩,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领证在很大意义上全凭新人们自己拿主意,那么诸如“天价彩礼”之类的问题,或许也就有了不一样的解决思路。

  九派新闻评论文章,则提供了不同人群的解读视角。该文谈及,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年轻人会觉得这是婚姻自由的应有之义,父母们则很担心某一天孩子登记结婚了,自己都有可能完全不知道。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实际影响却可能很大,应该更多关注民众看法,尊重民意表达。

  在这篇评论文章看来,现在既然要取消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婚姻登记时再要求出具户口簿,自然毫无必要,于是准备将户口簿从婚姻登记必备证件中去除。问题是,户口簿在婚姻登记尤其是结婚登记中真正重要的现实价值,是便于父母对子女结婚行使知情权和建议权,有些年轻人正是因为拿不到父母手里的户口簿才不至于将结婚搞得太冲动太儿戏。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简化了登记流程,让结婚更简单更容易;但在现实语境中,缺少了户口簿这个父母们至少还可以攥在手里的证件,子女结婚可能完全无需尊重父母意见,甚至都不再需要提前告知父母。脑袋一发热,三五分钟就把婚结了,这样的场景,当然是完全可能发生的。该文最后称,在离婚上,鉴于第一次离婚不判离的普遍司法现状,以及离婚冷静期等制度的补充设计,如何防止结婚太过随意,还需审慎考虑。(据《扬子晚报》、九派新闻、澎湃新闻等)

原标题:民政部集中回应结婚无需户口簿等热点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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