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毕业季,求职“内推费”、招聘“套路贷”、入职捆绑付费培训等收费陷阱频发。我市人社部门提醒:任何以招聘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都需高度警惕,以下典型骗局务必认清。
陷 阱 一 入职前巧立名目收费
“先交998元服装费,入职三年后退还!”还未入职就以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是最为典型的求职招聘陷阱。不法分子常以押金、服装费、资料费等名义要求求职者提前付费,随后通过设置苛刻录用条件迫使求职者主动放弃或离岗,已收费用则拒不退还。
不法分子的常用手段,是以押金、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收费,之后再以各种苛刻的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纳的费用借故不退还求职者。
这类骗局往往有三个特点:许诺“高薪轻松”岗位,对学历经验要求极低;面试流程简单,轻易通过却急催缴费;收费名目看似合理,实则无法律依据。
陷 阱 二“关系内推”保过骗局
“只要交个资源费,‘大厂’内推保过,不过包退。”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宣称与世界500强、大型国有企业等知名公司合作,具有内部推荐权,承诺求职者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就可以通过其提供“内部渠道”获得金融、互联网等热门行业公司的优质offer。
但这些承诺往往难以兑现。有的求职者因本身符合相关岗位要求而被录用,这类机构便揽功邀赏;若未录用,则以求职者“简历优化不足”“面试表现欠佳”等理由搪塞,拒绝退费。
陷 阱 三 新型招聘“套路贷”
“你各方面条件不错,就是形象气质需提升,推荐医美贷款渠道。”不法分子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以“职业形象打造”“工作装备购置”为幌子,设置美容贷、购车贷等新型招聘陷阱,专门蒙骗毕业不久、初入职场、找工作心切的求职者。
若求职者接受贷款并完成“形象改造”,不法分子便以“能力仍需提升”等理由拖延入职,甚至推荐与承诺岗位完全不符的低端职位;若求职者拒绝贷款或发现骗局,对方则以“协议已签”“单方面违约”为由威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勾结网贷平台强制放款,使求职者陷入困境。
陷 阱 四 入职捆绑付费培训
“你的能力很优秀,但没有相关经验需通过岗前培训,学完就能上岗!”部分培训机构或中介公司,以招聘为名变相招生,以高薪、名企工作岗位为诱饵吸引求职者,面试时则向求职者提出“工作能力不足”“岗位有从业资格限制”等理由,要求求职者参加高价培训或考证,并承诺“培训即上岗”。
当求职者交付培训费用后,此类培训机构却不提供承诺的相应工作,或在求职者入职不久便以“能力不达标”解雇;更有甚者在收费后直接卷款跑路,求职者钱岗两空。
防范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处罚;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我市人社部门提醒,招聘中各类收费行为多涉嫌虚假招聘与财物诈骗,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机构需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违规招聘。求职者应摒弃“走捷径”心态,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或企业官网求职,切勿轻信“关系内推”等话术。求职者若遇企业以购买工作设备、缴费、贷款等作为上岗条件,应果断拒绝。员工培训成本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付费培训包就业”等承诺,警惕“以招代培”陷阱。如遇骗局,务必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及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原标题:警惕收费“内推”“保offer”等招聘骗局 当心,是陷阱!
值班主任:高原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王晓菲 通讯员: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