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监委制发《规定》,把对干部的监督由“八小时内”的工作圈延伸至“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广西一国企印发《管理办法》,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外”行为明确“十个必须”“十个严禁”……近来,伴随多地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该不该被监督以及怎么监督等问题,再度引发热议。
盯紧“八小时外”,看似苛刻,实则必要。剖析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一些人往往不是在工作时间出问题,而是在“八小时外”犯错误。有的“生活圈”奢靡,出入高档会所,沉迷觥筹交错,乱吃乱喝、乱收乱拿;有的“社交圈”功利,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钻营关系;有的“休闲圈”杂乱,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等收藏交易,参加摄影、钓鱼、骑术、游艇等“高雅”活动,自我放松、“权力加班”……极个别干部混完这圈混那圈,“八小时外”的“私人领域”,已然成了他们走向贪污腐化的温床。
“有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能说对党忠诚吗?”小节不守,大事失守。种种“八小时外”的歪风邪气,打着人情往来、个人爱好、节日问候等幌子,看似是工作之外的正常交往,实则混淆了公私界限、干扰了权力行使。在这些“糖衣炮弹”的袭击下,很容易出现“两面人”,乃至形成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利益集团,放大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不仅会污染政治生态,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风气。
“八小时外”,缘何问题频发?最关键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出了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在监督的必要性上已形成共识,但也不乏有人想当然:认为下班以后就是“私人时间”,可以将党员干部的身份“锁”在办公室内,在诸多小事小节上放松警惕、放飞自我。可是公权力具有人民性,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公权力更具有随身性,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内”是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是干部,只要没有脱离干部身份,就不应该存在监督盲点。也有人说,这样一来,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没有安全感”了。可殊不知,时时处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才是党的干部的本分。
好干部是“管”出来的,“管”在事事、处处、时时。目前,随着各项机制不断革新、完善,党员干部权力行使日益规范,“事事”有监督、办事讲程序成为大趋势。相比来说,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监督措施具有一定滞后性。一些违纪违法干部的错误,多是犯在“八小时外”,往往是已经出了事组织才发现,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再如,“八小时外”监督的尺度也有待明确。实践中,因为情况各不相同,各方对“八小时外”行为的认识和判断也存在不小差异,需要不断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标准。通过不断明晰规则,让盲区更少一些,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能进一步提升。
干部出了“圈”才是真没安全感。除了组织监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也是减少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盲区的重要方式。在“八小时外”讲规矩,多管齐下,正风肃纪,不仅能避免“蚁穴溃堤”,对干部也是一道“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