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油宝”事件新进展!27省高院公告,未和解客户可以这样维权→)
多地发布诉讼集中管辖公告
截至目前,自7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涉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以来,已有包括北京、上海、重庆、 广东、广西、福建、河北、河南、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江苏、贵州、山西、陕西、宁夏、新疆、甘肃、山东、云南、安徽、青海、四川、内蒙古等共计27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公告,对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目前,还有天津、江西、海南、西藏4省(自治区)未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显示,投资者可根据开户行地点、诉讼标的额大小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已经立案受理的,根据诉讼标的额移送到相应法院管辖。
各省份发布的公告内容、表述较为一致。
明确客户范围及诉讼方式
公告明确了各地中行“原油宝”客户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