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加完油驾车离开扯坏油枪,加油站获赔四千多元)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男子加完油后驾车离开扯坏油枪,为此加油站诉至法院索赔。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10日)从北京通州法院获悉,此次事故造成了加油站内设施损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加油站加油设备损失共计4415元,由张先生承担本案诉讼费。
男子结账后未拔加油枪便驾车离开
事发今年5月21日下午,法院介绍,当时被告张先生驾驶车辆在通州区辖区内某加油站,为其车辆加油。过程中,张先生将加油费现金支付给工作人员。后张先生在加油枪未拔出的情况下启动汽车行驶,造成加油站的加油设备损坏。幸好并无人员损伤,亦未引发更加恶劣的后果。
加油站报警后,交警无法判断双方的责任,几经协商调解,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今年8月,加油站将张先生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通州法院,请求判令二者赔偿其加油设施损失5450元。
该案承办法官调取了事发当日的现场录像,显示张先生加油后,驱车离开。张先生认为,加油员收钱后未告知没有拔油枪,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对涉案设备的维修金额不予认可,认为维修金额过高。
加油站工作人员未明确提示 承担3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