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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买药越来越便利,这些问题却不能忽视

2018/12/12 8:38:08 来源:互联网

北京市首个开售药品的便利店——京客隆京捷生鲜工体东路店已经正式卖药10天了。此外,网上药店、送药上门等五花八门的购药方式也层出不穷。然而,专家提醒,在不断追求购药便利的同时,还应关注用药安全,否则将直接对健康产生威胁。


下午3时,东大桥蓝岛大厦对面,京客隆京捷生鲜工体东路店人头攒动。便利店门口,张贴着“非处方药、医疗器械”的字样,店内也多出三组特殊货架,可提供板蓝根颗粒、四季感冒胶囊、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62种乙类非处方药和血压计、体温计、纱布绷带等35种二类医疗器械。

这些变化源于今年10月,北京市商务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委、工商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规定,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挺新鲜的,在便利店也可以顺道买药,希望可以有更多这种店面。”前来购物的市民小刘认为,便利店卖药是便民之举,同时希望能对药品质量严格把关。“毕竟药品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摆进便利店就一定要质量可靠。”

顾客马英贵在仔细了解了几种药品后,感觉售价和普通药店差别不大。他认为,便利店应重视药品的保质期。“药品都有保质期,快过期的药物应该及时处理。便利店卖药是好事,作为顾客肯定希望卖药能够坚持下去,别半途而废。”

“每天早上7点半到晚上10点营业,截至上周五,便利店卖出500多元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京捷生鲜工体东路店负责人表示,“毕竟是刚开始在便利店里卖药,市民需要有一个认知、熟悉和接受的过程。”

记者注意到,现场每一种药品或医疗器械右下角的价签上,除了品名、零售价、产地、等级信息外,还标有编码、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而在药柜旁,也有一位身穿白大褂的药师,负责现场答疑和帮助顾客挑选药品。

京客隆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店里的药品由本市资质好、药品全、送货快的市级批发企业提供,集团内部也有药品质量、库存、补货等动态监管流程。未来,将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经营效果、成本等进行综合考量,“如果社会反响不错,可能还会进一步在更多便利店推广。”

事实上,允许便利店卖药,在国内已有先例。2015年年底,福建省政府出台《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2017年9月,沈阳市法制办也公布了《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指出“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在便利店卖药的同时,近年来日益普及的网上购药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考虑到父亲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需要长期服用多种药物,而频繁到医院开药或去药店买药都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程宇决定试试网购,“这样省得跑腿,比线下方便许多。”

打开某电商平台,输入药名“阿乐”,程宇在列表中看到数十家药店都显示有这款适应症为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的阿托伐他汀钙片。权衡之下,他进入其中价格较低的一家。与普通商品不同,程宇发现页面下方只能选择“加入药品清单”,而非“加入购物车”,页面中间还有一行小字,声明“只对处方药品作信息展示,不提供交易及评价展示,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在药品介绍中,商家还详细给出药品预约服务流程说明。根据介绍,选择所需药品加入药品清单后,购药者需要确认药品数量及地址完成预约,再接听药师电话,药师询问病史、处方后,药房会送药上门。

“上面还专门说20点前提交的预约单,药师会在21点前联系,晚于20点提交的预约单,药师将于次日9点后联系。如果提交预约单后的24小时内未能成功取得联系,药师将驳回预约单,届时需要重新预约,看起来挺正规的。”填写预约单时,程宇被告知需要完善用药人信息,并提示“该信息将用于药房审核用药人病情与药品情况,请完善用药人本人的真实信息。”其中,必填项包括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和出生日期,选填项则包括与本人关系、过往病史和个人习惯。

此外,预约单还要求上传医师处方照片用于审核,但程宇手头没有处方,便直接跳过了这一步。在支付配送方式上,他发现只有“货到付款,药房配送”一项可供选择。

预约单提交后,程宇有些忐忑,不知道是否能够通过审核。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整整一天过去,他没有接到任何药师打来的电话,预约单也并未被驳回或取消。三天后,快递将药品如数送来,付款后页面显示“本次服务已完成”,“从我下单到签收,过程中没有一个人联系过我,就连没提交处方也完全不影响送药,可见后台审核并不严格,比在实体药店买处方药容易多了。”

“当前,人们在不断追求如何能让买药更便利的同时,更应关注如何让用药更安全。”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临床药学系主任赵志刚表示,无论是便利店卖药还是网上卖药,首先就是要保证药品质量,特别是网上药品销售监管难度大,买到假药和劣药的风险也就更大。

“与普通商品相比,药品对于配送条件有着特殊要求,不同药品所适用的温度、湿度等并不相同。”赵志刚称,普通快递很难保证药品所需的配送条件,无论是夏天气温过高,还是冬天气温过低,都可能导致部分药品性状发生变化,直接影响药效,而这些恰恰是网购药品时经常会遇到的情况。

“即使是药品质量本身没有问题,也还存在药品使用不当的风险。”赵志刚提出,“如果是在医院,患者从药房取药的同时,还会拿到一份具体用量和用法的说明。另外,医院还设有用药咨询中心,执业药师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用药情况提供更加详细的指导。但通过其他途径买药后,往往只能依靠药品说明书,而药品说明书专业性很强,本身应该是给药师看的,普通老百姓很可能看不懂,结果会忽略掉一些重要信息,大大增加用药风险。”

赵志刚表示,目前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在很多药店,都缺少专业的药师服务。有的店员只是充当销售的角色,一味推荐高价药,或者诱导对方多买药,却无法提供准确可靠的用药指导。而一些网上平台在药品销售时,又存在处方审核形同虚设的问题,没能尽到把关职责。这样一来,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可能因长期过量使用或合并用药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很多药源性疾病也都是不合理用药的结果。“殊不知,哪怕是常见药,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导致严重后果。”赵志刚举例称,“每年都有服用感冒药致死的案例,钙片吃多了也会造成肾结石,降压药用多了还可能晕倒。”

在他看来,未来不管是让更多便利店尝试“卖药”,还是在网上放开部分药品的销售,都要以确保用药安全为前提。赵志刚表示,“在严格把关药品质量的同时,国家要下大力气普及全民的用药安全常识,同时加强药师培养,在不同渠道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减少不当用药带来的风险。”

2018年2月9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网站名称或者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络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凭证。

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清晰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案凭证和企业联系方式,并将展示的证书信息链接至监管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网站展示信息。

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展示《执业药师注册证》,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药品销售网站展示的药品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标明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并链接至监管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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