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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请警惕!9岁女童学跳舞致双下肢截瘫 培训机构与老师被判赔65万

2018/6/14 17:55:30 来源:互联网


家长请警惕!9岁女童学跳舞致双下肢截瘫,培训机构与老师被判赔65万!跳舞本是一件修身养性,优雅高贵的运动却也能招来横祸。海南就有一位小女孩不幸“中招”了,原本活泼可爱的她因为练习下腰操之过急而导致截瘫,从此她的人生只能与轮椅作伴,对这个9岁的姑娘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


其实在全国,因练习下腰导致截瘫的事件多次发生,也许比起庞大的练舞孩子数量,这只占了很小的比例,但对于孩子和家庭而言,却是毁灭性的打击。

案件的审理历经2年多。婷婷诉请各项赔偿的计算标准及婷婷在屯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上课时受伤致残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责任比例如何分担问题成为该案的争执焦点。2014年2月22日,婷婷的父母花了700元,为婷婷报名参加屯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一个舞蹈班。当时,婷婷9岁多。在3月9日上午,婷婷在做下腰训练时,摔倒在地上,致双下肢麻木,她休息约半小时后,出现不能行走的情况。


接到舞蹈教师李老师通知后,婷婷父母将女儿送到屯昌县人民医院,后又转到省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之后在广东治疗时,婷婷被诊断为脊髓损伤并双下肢截瘫,从此要与轮椅为伴。在广东治疗1个来月后,婷婷仍未好转,出院诊断为急性脊髓炎等。在婷婷治疗期间,舞蹈班的两名老师支付了6。5万元医疗费。经鉴定,婷婷为二级伤残。

2015年,婷婷将屯昌青少年活动中心及两名舞蹈老师起诉到了法院,请求3名被告连带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4万余元。案件的审理历经2年多。婷婷诉请各项赔偿的计算标准及婷婷在屯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上课时受伤致残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责任比例如何分担问题成为该案的争执焦点。

屯昌法院审理认为,活动中心作为专业的培训机构,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教学内容应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服务,现其无法证明已尽到管理和安全保护义务,依法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30%)。婷婷在做下腰动作训练时,两名指导老师并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和注意措施,致使婷婷摔伤致残。该损害结果的发生与两名舞蹈老师有直接的联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即70%,并在70%的赔偿范围内各自承担35%的赔偿责任。

最后,屯昌法院认定婷婷各项损失为65万余元,判决屯昌青少年活动中心赔偿19万余元,两名舞蹈老师各自赔偿近20万元。

那么,为何下腰存在危险?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赵振强表示,儿童可以下腰是由于脊柱及关节韧带柔韧性好,正规训练后可以超过普通人的活动范围。但如果下腰前未热身或者突然加大训练力度,超过了脊柱周围(躯干核心区)肌肉,韧带对椎体关节的保护范畴,导致椎间盘突出,压迫脊髓,导致出现受损平面(伤害部位)以下肢体,麻木,乏力,甚至大小便失禁。

因此专业老师给出了宝贵的建议:“学舞蹈是循序渐进的,不可操之过急,逐步从难度较低的地面练习逐步过渡到把杆练习。同时,舞蹈学习的成效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显现的,持之以恒才会得到更大的收获。”同时,家长们在送孩子去学舞前要调整好心态,如果孩子自身条件不适合走专业路线,就要主动调整到以培养孩子兴趣爱好为主的目的和诉求。

最后,为了避免惨案再次发生,小编在此附上一些注意事项仅供家长们参考:不要让幼小的孩子一开始就练习高难度的舞蹈动作,比如:下腰、劈叉等。练习舞蹈时,要时刻关注儿童安全情况,防止突发事故。孩子跳舞受伤后,尽量不要让孩子动,要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家长选择舞蹈培训机构时,要注意看老师的专业素养,确保老师对于儿童安全,有一定的急救能力。最后,家长们在送孩子去学舞前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引导幼儿学舞,不要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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