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新闻>正文

男子2次强奸10岁侄女 获刑6年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8/4/20 8:13:15 来源:互联网

(原标题:10岁女孩来大连姑姑家,却被53岁姑父强奸两次!更让人气愤的是…)

10岁女孩小芳去姑姑家,由53岁的姑父王某照看,没想王某趁看护之际,却将黑手伸向了小芳,两次与小芳发生性关系……


网图

1964岁出生的王某老家在安徽省阜南县,住在沙河口区西村街。

2007年出生的小芳是王某妻子的侄女,2017年7月8日,小芳来姑姑家,由王某照看,没想到王某却趁机强奸了小芳。同年7月15日下午,王某再一次强奸了小芳。


网图

检察机关以犯强奸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王某是小芳的姑父,王某明知小芳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先后于2017年7月8日、7月15日下午,在沙河口区西村街家中,利用看护小芳的机会,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

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网图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明知对方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构成强奸罪。王某利用监护被害人的机会强奸被害人,应酌定从重处罚。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王某上诉理由为:他没有实施强奸行为,鉴定未检出精细胞,原判认定他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王某辩护人还认为,王某没有强奸意图和行为,且没有,不构成强奸罪,应以猥亵罪定罪量刑。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明知被害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王某利用监护被害人的机会强奸被害人,酌定从重处罚。

关于王某及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强奸罪、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根据相关证据能够证实王某强奸被害人的犯罪事实,王某也多次供认犯罪事实,足以认定,原判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所处量刑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日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推荐

  • 预测未来
  • 离奇事件
  • 社会图库
  • 热点新闻
  • 大话社区
  • 网络焦点
  • 图片报道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759281825.
COPYRIGHT © 2014-2024 xiaoqiwe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笑奇网粤ICP备17087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