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成事又拒退款惹怒家属
最大问题还在于收了钱,却没有办成事。李鼎荣的妻子钟某透露,王天圣说找了某领导在办理,但他们多次追问进展,王天圣以“领导正在办”、“领导办事你们放心”等为由搪塞。他们提出想见见办事的领导,王天圣以“保护领导”为由拒绝。
2014年6月,李鼎荣一审被惠州市中院判处受贿罪名成立,认定受贿金额为373.8万元,判刑13年零6个月。李鼎荣的妻子说,拿到判决书后,她打电话问王天圣事情办得怎么样,王天圣还谎称正在办理,竟不知已宣判。同年9月终审维持原判。
如此判决与家属期待相去甚远。家属及叶智琼均联系王天圣要求退回费用,王天圣一度表示要退回200万元,但此后拒接电话。王天圣则表示是李某没有办成事,又 拒绝退款。去年11月,王天圣因涉嫌诈骗罪在海南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王天圣委托的中间人李某正被通缉。
●办事者有没有能力“捞人”?
昨日庭审中,法官当庭询问证人为何会相信海南人王天圣有捞人的本事?李鼎荣的妻子回答说,主要是因为信赖叶智琼,是叶智琼表示王天圣有人脉。
王天圣的辩护人询问证人叶智琼是否了解王天圣,叶智琼回复既了解,也不了解。王天圣的辩护人则提出,王天圣仅仅是一个中间人,且没有占有“捞人”的费用,不应该被认定为诈骗罪。
●“捞人”的750万元哪里来?
庭审显示,李鼎荣妻子用来“捞人”的750万元款项,并非由个人的账户转账,而是分别从不同的人的账户转出,资金来源存在一定疑问。
王天圣的辩护人在庭审中询问李鼎荣的妻子,其是否能交代用来“捞人”的750万元费用来源。法官当即打断,以与本案无关为由要求辩护人不要提问,让书记员删除已经记下的庭审记录,并表示辩护人对资金来源有异议可以去举报,与本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