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新闻>正文

男子将女友名字写入房本 结婚未果索房产被驳回

2015/8/4 20:06:16 来源:互联网

法院:房子属于两人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是梁某和刘某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从本案的证据看,《商品房预售合同》、《楼宇按揭合同》等相关资料均显示两人是涉案房屋的共有人。且涉案房屋已确权,登记的权属人为梁某和刘某,虽然,他们至今还未领取房产证。

关于首期房款的出资份额,梁某称是他一人支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而刘某也对此不予确认。按目前银行按揭还贷方式的习惯,两人或以上共同贷款,由其中一人提供专用还贷账号偿还贷款给银行。刘某虽然提交了银行还贷转账记录,但并不能完全证明购房款全部由他负担。

依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本案中,梁某和刘某作为涉案房屋预告登记簿及产权情况表记载的权利人,对涉案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享有权利、分担义务。为此,梁某主张涉案房屋的产权全部归他一人所有,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其诉求。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推荐

  • 奇闻异事
  • 八卦娱乐
  • 预测未来
  • 考古发现
  • 大话社区
  • 网络焦点
  • 图片报道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759281825.
COPYRIGHT © 2014-2025 xiaoqiwe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笑奇网粤ICP备17087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