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在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路段,一辆大货车与放学后横过公路的学生发生碰撞,致1名女童当场死亡,2名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名女童受伤。
据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肇事司机梁某系广西陆川县人,3月23日早上11时许,梁某驾驶桂K牌号重型厢式货车从南宁隆安某糖厂运载白糖前往广州,中途停车休息3次,事发前也曾在桂平市石咀镇停车吃饭。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核查车辆情况,发现货车核定载质量为40吨,而货车上装载的白糖为58吨。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梁某进行刑事拘留,交警部门也将肇事车辆送往司法技术鉴定部门进行各项性能检测。
经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勘查,该路段系304省道,全线设有大型汽车限速标志标牌。事故发生点施划有人行横道(斑马线),标线清晰,距离斑马线230米处设有一条减速带,77米处树立了一块避让儿童、学生警示标牌。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强公路沿线学校道口的标志、标线设置,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强化对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管理,加强对广大市民、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小编看了视频,觉得老师也是有责任的,让孩子过马路时应该要看清楚周边的环境啊,货车司机也有责任,经过人行通道前就应该减速慢行的。
货车司机肯定是主要责任.毋庸置疑...但是辅助过马路的老师真的就没责任吗?先不说道德上的谴责...作为小学生的老师.您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的评估能力.摆雪糕筒的时候眼睛看远一点.多思考一下.也许这样的问题就不会发生....
安全意识太薄弱了。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车祸。